保定学院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信息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4-02-29 15:35:17    点击数量: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现就做好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主题

2024年拟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立项研究,在遴选确定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3个项目参加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未推荐项目和未获省级立项推荐的项目择优列入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期6个月。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项目推荐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单位初评工作,在结合实际实验室工作的基础上,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项目必须符合以上3个研究主题之一。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要紧扣实验教学育人目标,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努力争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有实验教学相关工作,项目申报人需从事实验教学相关工作,鼓励拥有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一流课程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教材出版、教改项目立项、师资团队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积淀、研究基础较好的单位申报;

(三)现有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相关项目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参与此次申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4日前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及《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上传至保定学院教改项目申报系统;纸质版申报书和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207室。

附件:

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

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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